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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站时间:200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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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6
星期三(Wedn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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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犹在眼前,2009年却已逝去。2009年是一个充满挑战的一年,不论是对国家,或者对我本人。经济领域,今年经济危机的余波还在震荡,中国也在复苏中。政治领域,各项法律正在不断的修订中。对于我而言,今年最大的两件法律事件是唐福珍自焚案导致《拆迁条例》的修订重新启动,李庄案导致真正意义上的普法得以进行,使得普通民众有机会认识到程序正义在保障恶者的同时,亦在保障善者,一个无法保障恶者的程序,同样无法保障善者之权利,谁都不能高高挂起。 回首一年来走过的路,对工作总结如下: 一、诉讼业务是一个诉讼律师的生命,积极参与每一个诉讼业务。 2009年本人一共参与或者代理了劳动争议、离婚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类型的十几起民事案件。先后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等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通过上述案件的办理,让我对中国的司法现状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同时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得我对法律的理解进一步加深,因此,对自己的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 在从事具体案件中,本人以当事人的利益为自己最大的利益诉求,与公权机关据理力争,在合法与理性之基础上维护当事人最大的权益。可以说天真的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动,推动中国司法的进步,哪怕是一点点。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二、积极参与非诉讼业务,努力完善自我。 诉讼业务固然重要,但是非诉讼业务亦非常之必要,这对于以后维护客户,增强大局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这一年中,多次在指导律师指点下对其顾问单位的各项法律咨询予以耐心解答;对其顾问单位的各项合同、规章制度等进行审核。同时,本人还独立起草股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书,积极为客户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建议。同时,本人还积极参与外资企业股权纠纷的解决,以及参与外资房地产企业关于增资、外汇结汇等一系列事务,从中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无法接触到的鲜活的案例。使得自己具有不断的追求学习的动力和目标,结合案例,指导理论。 三、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 本人一直认为律师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商人,他应该具有社会责任感,应具有社会关怀的情怀。在追求业务量的同时,应当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为私权的扩张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因此,本人多次为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咨询。因为,最终私权的扩张,获益的不仅是普通的公民,还包括我们这些以法律为生的律师。一个真正需要律师的国家,必然是一个崇尚私权的国家,在权力为主导的国家中,不可能有健康的律师制度。因此,作为一个合格的律师,应该为私权而奋争,这是我结合这一年的律师实践得出的最大体会。 本人怀着理想主义的情怀,体验这荆棘之路,以心中之宝剑,维持心中对法治的终极理想。希望自己在新的一年里,不但在业务上能获得极大提升,在社会责任上,公民意识上更能取得新的发展。 总结人: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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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瓦是谁 发表于 2010-01-06 10:33 |  |
分类:真我风采 | 评论: 0 | 浏览:6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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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2-22
星期二(Tu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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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四作为原告代理人去西湖区工商局查一个被告参股的公司的公司章程,因为向其他查过这方面资料的律师了解,查公司章程等资料需要准备法院立案通知书、律师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为此,我准备了这三份材料前往西湖区工商局查询档案,巧合的是本案中的被告参股的是一家农村的股份合作社,公司章程签名的仅仅是股东代表而并非是所有股东,为此,西湖工商局拒绝给我打印该章程,认为该章程与本案无关。在我出示该被告参股这一股份合作社的股本金发票以及其在第一次开庭中承认其为该公司股东以及被告提交的证据中认可其是该股份合作社股东的证据,但是,工商局一口咬定该章程与本案无关。无奈,我退而求次,我对工商局查档人员声明:既然贵局认为被告与该公司章程无关,而无法打印,那么,请给我出具一份书面说明,说明你们作出不予查询的依据。但是,被告知,工商局从来没有这种规定,需要给不查询的当事人出具书面说明。 因此,我找到他们档案室领导,一、要么给我查询该章程;二在不能查询的情况下,为我出具书面说明。但是,档案室领导,居然告诉我按照工商总局的规定和信息公开条例,不能出具书面说明,我说,能否出示贵局的工商总局规定,领导告诉我这个规定是保密的。当时很无语,问他难道你们就依据这一保密的内部规定来要求一个公民的行为?领导说没办法,我们只是内部规定。 我不和他废话,直接到楼上找他们局长,只有一个副局长在,当时我向他投诉,要求给我解决这一问题,他找来一个主管档案室这块的领导,为此,和那领导协商一个多小时,还是无法解决问题,一口咬定内部规定就是这么要求的,他们也爱莫能助,至于这个规定则是保密的。当时,回到律师事务所,我查询法规发现工商总局的一个《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明确规定,档案分成机读档案和书式档案,其中其对机读档案的列举中章程赫然在列,其后又规定关于机读档案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前往工商局查询,只有对书式档案(企业登记时候交付所有原始档案)对律师才要求出具立案通知书和介绍信。据向其他律师了解,浙江省一直对除了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只需身份证即可,其他材料查询均需要立案通知书和介绍信,也就是说,整个浙江省工商系统都在公然违反其上级机关的规定。记得,自己上上星期在山东滨州出差去工商局查一个公司章程的时候,根本不需要什么立案通知书和律师证等手续。而可悲的是,我们的律师群体居然没有抗争的。回来后,查完规定,我直接打9666机关效能投诉电话,投诉西湖区工商局的违规操作,投诉机关受理后告知我会将这一问题向西湖区工商局反馈。今天,接到西湖区工商局监察大队的反馈电话,两人在那扯了十几分钟,一点都没有共同协商的基础,其认为你来工商局查档,工商局不出证明,就象你去向商店买枪,对方不卖给你,不需要给你出证明一样。我当时听完,就差点晕翻,告知他希望不要混淆国家机关和商业机构的区别;接着他说我们也是没办法上头叫我来和你反馈,一听我又不乐意了,当时就质问他:你是不是只对你的全力产出机关负责,不需要对我们公众负责?再接着,我说按照工商总局的规定,我其实都不需要出示律师证、立案通知书、介绍信就可以查任何公司的章程,他说这个是全省都如此,你要打行政诉讼,也得先从省工商局开始。当时,听完都无语了一阵,最后告知他:你呢也不用和我反馈了,你放心的挂电话吧,我不会再为这个事情向你们领导投诉,也不会在向9666投诉,大家不存在共同协商的基础,就不要浪费大家时间了。最后,终于挂了电话。 挂完电话之后,我在那想,我是不是太较真了?但是,我觉得我也不是一个较真的人,前两天我空调坏掉,一个师傅来给我修空调,一开始修完道是好了,为此我把250元付给他,谁知道出去吃了个饭回来,又不能制热了,为此叫师傅来修,前前后后来修了3次,最后还是没有修好。当时,我明确告知他,按照规定这个钱你应该全部退还给我,但是,我看你毕竟也来修了这么多次了,还给我100元的加氟利昂的费用也就算了。所以,很奇怪,面对公权力我有一种强力的较针感。因为,我天然的不相信公权力机关,认为他们就是一头驴,你不抽它,它永远不会自己走路。但是,透过这件事情,也让我认识到了,你要公权力对你让步是何其艰难。当时,没带录音笔是我最大的失误,否则我肯定会提起行政诉讼,哪怕输了,至少我也努力过了,现在我只有等待下一次和他们较真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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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瓦是谁 发表于 2009-12-22 21:12 |  |
分类:真我风采 | 评论: 0 | 浏览:8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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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8-30
星期日(Su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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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看到一个新闻说中央将设立信访组巡回到上访较多的省份,以更好的解决纠纷。看到这个新闻,我真的有种回到古代的感觉,原来古代专制政权下的“八府巡按”居然在我朝重现了,看的我热血澎湃,心中直呼“党国有救了”。 但是,我的内心在流血,为什么会如此,为什么上访会越来越泛滥,是不是地方的信访机关已经到了无法解决问题的地步了,需要中央下派信访组插手期间,那如果等“八府巡按”也无法解决问题的时候,我们的老百姓是不是要敲登闻鼓而告“御状”了,再然后就是每一个专制皇朝的结局。我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有法院的情况下,我们为什么还需要再另外设立这样一个机构来解决需法院处理的纠纷?答案有以下几种:一是当前司法腐败,法院不能秉公办案;二是司法机关的权力在当前的国家权力架构下无法与行政机关相比拟;三行政机关能更容易更方便更直接的解决某些纠纷。 就第一个答案而言,个人认为司法腐败,再来创设这样一个信访机构来解决司法腐败,这是一剂毒药,如果法院判决下来的案子,当事人不满判决通过信访将纠纷解决掉,不管这个纠纷解决的公平不公平,对司法机关的权威是一种极大的伤害,有人可能会说既然司法机关是腐败的,我们还有必要维护他的权威吗?个人认为需要而且是必须要维护,如果一个国家没有一个中立的司法机关来维护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火药桶随时都有可能爆炸。如果因为司法腐败,我们却要在行政序列里创设这样一个机构来制衡司法机关,我觉得这在权力制衡上即是失败的,这根本无法解决问题,因为你同样无法保证信访机关比司法机关不腐败,当信访机关权力膨胀的时候,其同样会走向腐败,正所谓绝对的权力导致腐败,同时老百姓通过上访就能解决问题,那么司法只会被边缘化,我既然能通过信访解决问题,我还需要法院做什么呢?老百姓的法治观念始终无法获得有效的培养,程序观念也将被破坏殆尽。而现在需要中央设立信访巡查组,也就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信访制度的失败,说明地方信访机构在处理纠纷时存在问题。所以,我们不需要在司法序列外设立这样一个机构来解决纠纷,而应当通过对司法机构的改革来实现司法公平的问题。很多打过官司的人认为法院都是吃完原告吃被告,法官是被收买的。的确,我实际作为办案子的人也能体会这样一种困惑。其实要解决我这样的困惑的的药方应当是改革司法而不是创设信访,再来制造另一个困惑。其一,司法机关如果能够将他的运行程序暴露在阳光下,完全能够重塑其威信。现在是司法的暗箱操作性增加了其神秘性,这都从某种程度上伤害了普通大众的心。如果审判和判决结果均能公开化,强化外部监督,这应能加强威信。其二,赋予老百姓言论自由权,前几天在看林达的美国系列丛书感触颇深,看完之后我发现不管中国人美国人其实首先他都是人,只要是人都有对金钱和权力的膜拜,唯一要做的就是对这种欲望的有效的制度控制。尼克松在“水门事件”中就是出于对权力的过于依赖,不断的利用权力来掩盖其过去所犯下的错误,最后走入权力失衡的困境。当时美国的三权分立的制度设计其实已经不能制衡他了,他当时完全可以利用军队来抗衡国会的弹劾,有人说国会管着钱袋子,但是,在那种权力享有者来看,完全可以利用军队驱散国会,当时他的白宫智囊们是有这个提议的。但是,最后他黯然下台,为什么?因为他不敢对抗其背后的选民。而美国的普通百姓由于有新闻自由这一宪法权利,他们能了解事情的整个过程,当独立检察官碰到上级领导干涉的时候,其能够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其困难告知民众,以获民众的支持,我想只有民众的制衡才是恒久和难以被收买的,当然民众也容易被鼓动,所以这就需要专门的机构来进行操作,比如议会、法院等等,这些相对保守的机构能够将民众的激情进行适度的中和,那么权力机关和普通百姓之间是处于良性互动的,因为通过言论自由这一宪法权利,民众能最大限度的获得事实的真相,所以能有效的制衡权力机关,反过来,权力机关因为出于稳定性的考虑也会相对保守,但是因为事实是公开的,其也不能过度偏离民意。其三、应当允许有结社权(可以把成立政党排除)。其实很多信访是因为上访人个人势单力孤,如果允许他们有结社权,这些一个个的弱势者完全可以结合成一个强大的组织,通过这样一个组织,其与强势对方在力量上就会趋于平衡,这也能从某种程度上遏制权力被收买。上述几种办法难道真的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吗?我觉得不是,不适合的是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因为他们是人,他们知道这些制度的设计是针对人性而设,任何人都无法逃脱制度的控制,从而以国情论来反对这些制度在中国的应用,这些制度的设计中国会乱吗?当前的中国能和北洋政府军阀割据相比吗?现在很多人有一种观点,就是中国不适合搞民主,一搞民主,中国就乱,中国人都是犯贱的,喜欢头顶有一个权威,真的是如此吗?我觉得不是,军阀割据为什么会出现,是中国搞民主共和造成的吗?不是,就算中国当时不实行民主共和,割据其实事实上也已经形成了。当时晚清政府其实早已失去了对各地总督的控制,当时各地总督其实就是一个个割据势力。孙先生的革命运动只不过加速了这种态势的形成而已,所以讲,民主共和并不是导致军阀割据的因。从人性来讲,每个人都不是道德高尚的人,你不能渴求一个已经拥有权力的人让他放弃权力,特别是他享有的是一种没有约束的权力,所以在割据已经形成的情形下,你希望通过非军事方式来实现民主来结束这种事实上的割据,这肯定是无法实现的,最后造成军阀割据其实一点都不感到意外。所以,阻拦这些制度性的改革,并不是恐惧改革会造成混乱,而是担心自己失去权力和利益,这才是本因,最后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义正严词的抛出国情论。希望通过小修小补来实现和谐社会,这只是缘木求鱼的方式,不是治本之术。 就第二个答案而言,的确在当前的制度架构下,司法权确实不如行政权。但是就因为这样难道我们要继续来强化行政权来降低司法权吗?那么,结果我们可以想象,司法权会越来越羸弱,在国民心中的最后一丝尊严都会被扯掉。所以,我们应当加强的是司法权而不是行政权,只有通过强化司法权最后才能对行政权造成制约,从而实现权力的制衡。信访的泛滥,就是这种权力强化方向错误造成的一个必然的果。 就第三个答案而言,确实行政机关对一些问题能更容易更方便的解决。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造成大量民众上访的事,很多就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没有有效权力制衡体制下所造的孽,现在信访机构的设置,试图给行政机关一个自我修正错误的机会,从而再让民众对其感恩。这是一种怎样的政治思维,这是专制思维。如果整个制度是权力制衡权力的,会有这么多上访吗?所以,我们不解决根源的错误,却反而来加速根源的腐化,这是怎样的悲哀。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的专家学者会没看到?我觉得未必,因为他们不敢说,不能说,不想说。一个没有言论自由的社会,是无法实现真正的民主的,没有一个人喜欢头上有一个人管着,不管是中国人还是非中国人,只要是人都有追求自由的天性,只不过外部的压力允不允许他追求自由而已。信访制度的存在无助于这种外部压力的消解,在这样的改革思路下中国的政治改革注定是高成本低产出的,也是不能持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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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瓦是谁 发表于 2009-08-30 18:25 |  |
分类:真我风采 | 评论: 0 | 浏览:49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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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5-4
星期一(Mo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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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我坐在电脑前,思潮澎湃。记得,自己刚进法学院的时候,正值我们学院接受光华基金的捐赠,成立了光华法学院。那时以自己是一名光华法学院的学子而自豪。今天,发现自己即将离开这个培养我法律思维的神圣殿堂时,我的眼眶竟有点湿了。在学法律期间,多次追问自己:“你后悔选择了法律这条路吗?”我每问一次都会坚定我走向法律圣殿的决心。今晚,我想再告诉自己一次,我从没后悔过自己的选择,对于我而言,法律就是我的灵魂,没有法律,或许对于我而言,生活将是无趣的。 三年时光,凝结成一篇论文。看到自己三万多字的论文在自己手中诞生的那一刻,自己有激动,也有解脱。因为,从来没有写过如此长的一篇论文,记得,本科时期那八千多字的论文,已经够让自己难受的了。不过人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自己在边实习边读书的重压之下,还是写成了一篇比较有自己观点的论文。这篇论文凝结了我对劳动法理论和实务的深层思考。这篇论文的写完,答辩完毕,就将代表我的研究生生涯的结束。为此,我要借这次机会向所有帮助过我、爱护过我的人表示感谢。 首先,我要感谢我的父母,我父母勤劳、踏实的作风孕育了我追求真理和正义的理念,没有父母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不可能以法律为我毕生追求的理想。或许,自己不善于表达感情,对于父母自己有太多的亏欠,我想在这对父母说一声:“爸妈,谢谢你们!” 其次,我要感谢我的研究生导师许建宇教授。正是许老师严谨的学术作风,使我养成了对学术规范的尊重。导师对我这篇论文倾注了大量的心血,改的非常认真,包括对标点符号都作出了修改,我为在如今这样一个学术浮躁的年代,还有如此敬业的老师而感到莫名的感动。 再次,还要感谢我的女朋友对我的帮助。由于自身英文不是很出色,所以关于摘要部分的英文翻译,她给予了我极大的帮助,谢谢你,辛苦了! 最后,还要感谢我在律师事务所的同事,是他们给了我很多做劳动争议案子的机会,让我获得了实务锻炼的同时,也促进了我对劳动法理论知识的深化认识。 当然,我的成长也离不开光华法学院的培养,学院的所有教育过我的老师、帮助过我的老师,我不再一一表示感谢了,借这次写毕业论文后记的机会,向各位老师道一声:谢谢!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的确,在当前中国,这或许还只是一句理想中的话,但是作为法律人有义务也有决心,以这句话为自己的座右铭。三年的法学院生活,给自己带来了很多的变化,让我更加自信,更加理性,也更加具有追求理想的信念。 放飞梦想,一起飞吧!各位同窗三年的同学,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共和国的法治理想而努力吧。使得我们满头华发时,回首过往,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会因自己碌碌无为而羞愧。 写于月轮山下 2009年5月4日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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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瓦是谁 发表于 2009-05-04 23:17 |  |
分类:心情感悟 | 评论: 0 | 浏览:99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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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4-1
星期三(Wedn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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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来上自己的博客了,今天懒得写论文,就上来逛逛,刚好在论坛上看到这么个帖子,看了之后,会心一笑,我想对下面几点就某人的行为进行一一点评,看完之后你不要打我啊,哈哈。 第一条 如果他很瘦,就想办法骗他吃有营养的东西,吃饭时碰到肉全让他解决,说自己正减肥。如果他需要减肥,就陪他吃含脂肪少但美味的东西。(这条好像体现的不明显,是我经常要她减肥,她还整天那别人男友的话来论证我的理论的错误性。) 第二条 永远站他的右边,让他有能保护你的感觉和信心。(这点做的不错,有前途的,小姑娘以后继续努力) 第三条 他喜欢网球,你能陪他打一会,或是他打球时都在球场边,看他为你表演。(唉,说起这件事情惭愧啊,那天说特意来单位门口要给我一个惊喜,我傻不拉唧的说我要打网球,让你在外面吹冷风,罪过罪过,太不解不风情了。) 第四条 当他忙的时候,让他好好安心的忙,可以帮他的就帮一些;自己忙的时候,先告诉他,让他该做什么做什么去,别让他担心。(这个做的貌似不错,不过有时候会有反对意见。) 第五条 爬山的时候自己累了他说要背你,就让他背,因为那也是甜蜜,但是要在他休息时给他捶捶腿揉揉肩。(背不动啊,啊啊啊) 第六条 下雨时他不会带伞,记得带一把大伞,能够遮两个人的。(这个好像下雨都是我带伞的) 第七条 不会不让他抽烟,即使自己闻到烟味就头痛,只是控制他的烟量,而且要抽就让他抽好的,因为好的烟不是很伤身。 (不抽烟,不存在这个问题,就是和我抢红酒喝) 第八条 他感冒的时候,记得让他按时吃药,多喝白开水,好好休息。 (恩,做的不错的) 第九条 看电影的时候,不要总是把头放他肩膀上,那样久了他的肩膀会酸的。(就看过一场电影,不具有统计学意义) 第十条 他和朋友出去的时候,不要总是打电话不让他这样不让他那样,那样会让他很不爽,让他玩高兴。(这点做的也不错) 第十一条 知道他的一切爱好,尽量去适应他的口味。(好像不明显啊) 第十二条 去外地出差回来时,不要象侦探似的查找可疑的蛛丝马迹,相信他。(这个还是做的不错的) 第十三条 去外地出差,记得带他喜欢的在本地买不到的东西给他,他会高兴的象个孩子。(没这经历过) 第十四条 不论什么时候打他手机,相信他所说的。(这点做的非常不错) 第十五条 所有的密码要他记,这是对他的信任。 (不需要,我这人记忆的东西有限,这种事情我还是算了) 第十六条 他也许有时会很忙,要体谅。 (体谅啊知道不知道) 第十七条 晚上煲电话粥不要很久,要让他好好休息,他明天还要事情忙。 (这个问题,我不想点评) 第十八条 他送的东西都要用心保存。 (不知道有没有保存,据说每次生气的时候都在打它) 第十九条 拒绝别的男生,即使会比他优秀,但是爱的只是他,不管他是不是最好。 (不知道有没有拒绝男生的机会) 第二十条 当有女生向他示好,会稍微吃醋,但不要不可理喻的乱吃飞醋,有别的女生喜欢他证明他优秀。(唉,不能吃醋啊,吃醋容易牙齿发软) 第二十一条 在他遇到麻烦事时安慰他,相信他可以解决好。(不错) 第二十二条 学会点眼药水,因为他总是笨手笨脚的滴不好,眼药水要自己去买的好,按照他的需要。(这点做的尤其不错啊,当我看到这一条的时候,发现难道世界上真的有象我这样不会点眼药水的gg?) 第二十三条 准备好是中药成分的各种药,虽然他很少生病,以备不时之需。(不知道她有没有准备) 第二十四条 给他洗衣服,干干净净的叠成一摞放在衣柜里。(没给我洗过,算了还是让我家洗衣机累点吧) 第二十五条 男生也会有脆弱的时候,这个时候提供温暖的怀抱和鼓励的话语给他。 (其实男的真的很脆弱的) 第二十六条 去寺院上香的时候记得为他祈福。(这点我想应该做的不错) 第二十七条 他有时候会象小孩子似的,不要烦。(男人在认为自己可以信赖的人面前其实才会展现小孩子的一面 ) 第二十八条 尊重他的爱好。 (不让我玩足球经理啊,我痛苦) 第二十九条 当他偶尔醉酒时好好照顾他,并做醒酒的酸梅汤给他,让他晚上睡舒服,并在床头柜上备好水,醉酒了会喝很多水;还有最好让他在喝酒前500ml牛奶,这样可以让酒精少伤害胃。 (还没经历过,貌似还没喝醉过) 三十条 真诚对待他的朋友,不要说他朋友的不是。(不要打击徐同学了啊) 第三十一条 保留你们的合影,并告诉周围所有人你们是情侣。(这点做的不错) 第三十二条 与他同患难,共甘苦。(说是这么说的,呵呵) 第三十三条 去他家时,要有礼勤快,让他的父母喜欢接受你。 (还没经历) 第三十四条 会为他担心,流泪和失眠。 (这点据说她前几天刚经历过,真的不好意思了,唉,下次不让你哭了) 第三十五条 两人吵架的时候,记得不要态度强硬,闹僵的话也别冲动。(我的责任可能大点) 第三十六条 不要总是问他:“你爱不爱我?”(别老问我这个问题啊,回答多了,不值钱) 第三十七条 和他有个承诺,一生相伴不离不弃,让自己和他都坚信并为这个承诺不断努力。 (不知道她相信不相信) 第三十八条 冬天的时候,记得为他织条围巾,爱心牌的。(可惜了点,没围几天,天气就热了,第一次打围巾,能打的这么不错,表扬一下) 第三十九条 爱他不变。(爱你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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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瓦是谁 发表于 2009-04-01 21:23 |  |
分类:心情感悟 | 评论: 1 | 浏览:292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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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3-3
星期二(Tuesday)
小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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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进入律所以来去参加的第一个在大法庭开庭的刑事案子,走进法庭确实和以前自己在做民事案子时候进入那种小法庭的感觉不同,只有在进入那个法庭的一刻,我才能理解为什么香港有大律师制度,才能体会到大律师那种成就感和满足感。今天的这个案子是关于陈某某涉嫌唆使他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其职务侵占两项罪名,该案在杭州是比较轰动的一个案子。今天旁听人员就基本把有100多人的旁听席给坐满,而且还有不少记者来采访。我们所有一个合伙人在参加这个案子,通过律师在法庭上的智慧表现,至少从我一个学法律的人来讲,本案如果要定罪,对法官那是相当有挑战的。但是,通过对那个趾高气扬的公诉人的表现来看,又让我最这个案子的最终结果蒙上了阴影,因为他说了一句让我至今都觉得非常郁闷的话:反正证据都很充分了,我也懒得说了。这证据充分不充分不是你自己说说的,至少你总得摆事实讲道理吧,现在我也才理解为什么我们的律师以前经常教育我们,做刑事律师最好不要给当事人辩无罪,一般在量刑上辩辩就差不多了。因为在公诉人眼里就是被告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无罪就是认罪态度极差,而只要是他们起诉的案子没有冤枉一个人的,那我就在想如果按照他们的思路,还要法院做啥,只要公安侦查完毕,检察院审查终结来判断一个人有罪无罪不就得了。所以,当一个律师为当事人辩护无罪,对当事人的风险非常之大,这个案子如果要是当事人被判无罪那最好,但是一旦被判有罪,铁定是无期徒刑以上了,因为他认罪态度极差。 不过,我觉得公诉人这么有底气,无非来自两个方面:一、社会公众是站在他一边的,因为这个案子现在普通的民众不管证据链或者疑罪从无这种法律术语,他们只认为这个案子死人了,那死人曾经举报过被告,雇凶伤害的那个人是被告的公司职工,那公司职工也指人了被告是教唆者,够了,已经可以从常理上判断被告有罪了。二、法官压力也很大,说真的说说这个案子是合议庭,其实那两个人民陪审员基本靠边站,发挥不了啥作用,完全有法官决定,法官要是判无罪,估计被害人家属肯定不会罢休,闹事那是一定的,要是判有罪,他这个判决书也不好写,毕竟从法律人的角度来讲,这个案子在证据上是肯定存在问题的。所以,我现在能够理解中国的法官为什么稍微大点的案子都会交给判而不审的审判委员会去裁判了,因为压力实在太大了,秉公判案民众不答应,不秉公判案,自己良心过不去,唉! 通过,刑事案子的听审,让我认识到了,中国的法庭要是没有一个分权体制,律师哪怕说的再天花乱坠,还是发挥不了多大的作用,因为要影响一个受各种因素影响的法官实在太容易了。因为,从庭审中可以看出法官和检察官那种亲如一家的感觉。不过律师,有时候通过据理力争,作为法官和检察官有时候也会有所顾忌,毕竟还有上诉制度。所以,只有分权才是保护法官的最好办法,一个集权的法官,他所要承受的压力也是很大,那么在重压之下作出的决定也往往容易出现偏颇。 一个普通的百姓在自己没有遭受国家机关侵犯的时候,是永远不会认识到律师的作用的,因为他们的法感情是很直观的,那就是一个人既然被伤害了,肯定有一个是致害人,那么公诉机关起诉了被告,这个被告铁定是有罪的,因为中国的民众观念中还是存在着根深蒂固的有罪推定观念而不想西方国家中那样的无罪推定那么深入人心,在美国可以出现辛普森那样的世纪审判,但是在中国那是绝对不会出现,辛普森要是出生在中国,不知道死了几回都不知道,因为民众的口水就可以把他冲到法官的怀抱中闷死。今天,我听到最多的就是律师拿的都是黑心钱,都是世界上最坏的人。说真的,我听到这样的评价,真的感到很悲哀,为什么一个作为司法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的律师,会被公众如此评价,我在深思。我只是觉得,民众认为律师可以把一件事情从黑的说成白的,由白的说成黑的,其实律师之所以貌似表现的象民众所想象的能力,是因为法律程序的存在,要是没有法律程序的存在,律师绝对不会具有这样的所谓能力,但是民众在没有遭受公权力侵犯的时候,他永远不会体会到合理的法律程序对其人身保护的重要作用,为什么他在被公权力侵犯的时候会想到需要律师而或许他在前一天还在狂骂律师,那是因为他认识到了公权力其实比律师的能力更可怕,如果没有一种力量来限制公权力,对他而言只有铁窗或者断头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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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瓦是谁 发表于 2009-03-03 21:45 |  |
分类:真我风采 | 评论: 0 | 浏览:67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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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3-3
星期二(Tuesday)
小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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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上博客居然被通知说我昨天晚上写的博客因为有过激言论被删除了,我就纳闷了我咋过激了,我无所谓是写了一下教育部扩招研究生,只扩招收高额学费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发表一下看法而已,对上海提议实行学士后,发表一下鄙见而已,咋就被认定有过激言论了,呵呵,看来有时候说些心里话就被认为是过激,怪不得这神奇的土地上永远都是那么和谐和繁荣。 言论自由对催生智慧和监督非常重要,你可以不同意我所说的话,但是不应该剥夺我说话的权利。所谓言论自由并不是说真理是越辩越明,而是说它能让你有说话的权利,不会因言而获罪,只有当你所说的话现实的直接的将要造成危害的时候,才能对其作出限制。而我昨晚所写的博客,根本谈不上对社会造成现实的直接的危害,何来被删除之说。你如何判断过激还是不过激,因为有时候你认为荒唐不羁的话,可能在若干年之后他就成为了正确的,所以希望管理员不要将你个人的判断强加给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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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瓦是谁 发表于 2009-03-03 21:14 |  |
分类:真我风采 | 评论: 0 | 浏览:61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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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2-2
星期一(Monday)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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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前,所里的几个律师一直在推荐一部慕容雪村的小说《原谅我红尘颠倒》,据说里面讲述了当前真实的司法现状。想想自己,不久就将走上律师这条不归路,是不是也该补补社会现实这门课,所以,很久没买小说的人,也去买了一本看看。过年前,读了半本,心凉了半截,觉得自己对做律师发生了动摇,小说里面讲述了一个律师的操作全程:恐吓、讹诈当事人、勾结法官、性贿赂,反正红尘中能想到的一切邪恶都能在这本小说里体现。没接触过法律现实,可能会觉得这部小说有点过于邪恶,但是,接触过一点的,发现其实现实也就那么回事情,只不过很多情节可能有点夸大吧。书中以一个叫魏达的律师为主人公,以他的经历为主线,来展示这个丑陋的社会。看了之后,让人心里拔凉拔凉的,觉得这个魏达活的特累,没有朋友,有的只是利益关系;没有信任,有的是相互算计;没有公义,有的只是金钱。主人公魏达,一生玩弄法律、大肆的收买司法人员,而司法人员也大肆索贿受贿,这些人都活的有滋有味,步步高升;而魏达的一个大学同学,后来在法院做了法官的潘志明,由于从不受贿,反而被领导打压,被同行排挤,被朋友鄙视。这不就是当前,中国社会官场的现实吗?非常形象的讲述了这样一个悖论,这年头你不受贿不贪污,那绝对是不正常的人。 过完年,今天回来把还有半部一口气看完,看完突然之间觉得自己全身都放松了,因为,作者在最后一节,以一种忏悔式的笔调,回溯了主人公魏达应该拥有的生活,至少这一节,看着让我获得了轻松,让我觉得人世间是应该存在真实的爱情、友情的。只不过我们所拥有的或许不如他以前采用种种手段所拥有的,但是,有时候不到临死前的那一刻,你都不会知道,到底什么才是真正应该拥有的。看完这部小说,或许会有所启发,人一生在为名为利而奔波,可是到头来,发现当他在遭难的时候,没有一个可以值得信任的人在身边的时候,那种感觉或许才是最失落的,魏达其实也是在临时前的那一刻才真正的认识到,他这辈子最需要也是最缺少的是什么?但是,已经晚了。因为,小说可以回溯,但是人生无法回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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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瓦是谁 发表于 2009-02-02 21:26 |  |
分类:读书札记 | 评论: 0 | 浏览:74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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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27
星期六(Saturday)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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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为了能够表演好在1月9日的杭州市律师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的庆典上我们所的一个小品《鬼子来了》,我拼命的在看一些经典喜剧和五六十年代的有关抗日主题的老电影。今天下午,没事情看了一部葛优主演的《手机》,这虽然不是一部喜剧,但是个人比较喜欢葛优说话的神情和一些比较冷的笑话。这片子,很早就有了,但是以前一直没那份耐心去看完它,这次总算是看完了,因为我发现这部片子居然是根据刘震云的小说改编而来,记得很早以前看过刘震云的一部小说《一地鸡毛》,给我印象很深,觉得这作者是一个写实主义的带着一种悲凉的心,看着这个充满物欲的世界的这么一个愤青似的作家,我本人很喜欢这种风格,呵呵。 看完《手机》之后,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张国立演的费老说的一句话:“还是农业社会好,交通、通讯都不发达,出门赶考几年才回家,说什么就是什么。哪像现在”。的确啊,这通讯一发达,让男人偷情都偷的不踏实,要是正和某个异性花前月下的时候,突然另一个情人的手机打来,破坏气氛不止,还得编谎话,而且这个谎话不但要编的电话那头的情人相信,还得边上这个也得相信,这时候才会体会到:“累,真他妈的累。”可是,有人会说,你他妈的不去偷情不就没这么费心的事情了嘛。是啊,说的多对啊,这不是自己找抽嘛。为此,我看完电影之后就在那里乱想,这猫咋就喜欢偷腥啊?我的直觉告诉我,因为猫喜欢吃鱼,可是为什么给它喂饱了之后,它还得出去偷?不知道可不可以置换一下即异性相吸,所以人就喜欢偷情。但是,按照我们目前主流的观念是,只有人是有意识的,有道德的,而猫作为动物是没有意识的,它出去偷情纯粹是一种生理需要,也就是是动物性的。那为什么作为有意识的人,却表现的也和动物一样呢,这么喜欢偷情,而且前赴后继,乐此不疲。难道,也是纯粹的喜欢那种生理上的感觉?而且一般观之,喜欢偷情的人,最后貌似都没有啥好结果,因为一个谎言说出之后,必须有无数个谎言来弥补前一个谎言,说到最后,甚至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圆谎了,脚踏两只船的人,比较容易落水,这个我小时候在船上玩的时候,有深切的体会,差点没淹死。但是,为什么明知山有虎,还有这种多人偏向虎山行呢,难道是为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应该没这么伟大吧?貌似人的道德性很难控制人的生理性,偷情和偷腥都有一个致命的原因,那就是“思想”有多远,爪子就有多远。人或许都有一种偷情的欲望,有的人在现实中偷情,有的人在网络中偷情,而有些人在梦中偷情。据说有人曾经提出过,这世上有不偷腥的猫吗?现在,我要提出一个伟大的命题:这世上有不偷情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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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瓦是谁 发表于 2008-12-27 18:00 |  |
分类:心情感悟 | 评论: 0 | 浏览:76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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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17
星期三(Wedn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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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几个朋友一起吃饭说起自己的爱情观,其中一位仁兄的爱情观让我觉着是不是自己20多年的坚持都是错误的。据他讲自己在国外阅编了全国各省的不同女性,但是,至今还无法找到觉得适合自己的妻子,还得不断的阅读女性。我不禁问了他一句:“你阅女无数,难道开始时就没有一个审查标准,淘汰率居然如此之高?”他很鄙视的告诉我:“你不阅遍大量女的,怎么知道哪个才是最适合你的呢?”想想貌似有点道理,但是仔细想想阅女无数和自己的宁缺毋滥好像都是同一个原因造成的,那就是对完美情人的找寻,只不过他采用了事后审查机制,而我采用了事先审查机制。不禁莞尔一笑,想不到去民主国家留过学的人,连爱情观都是民主的;像我这种在非民主国家呆着的人,想不到连爱情观都是专制的。记得,自己以前不知道在哪本书上看到过,世间貌似很少有完美的爱情存在,当两个人都在找寻自己心目中的完美情人的时候,往往就会插肩而过。其实在爱情观上人也是贪婪的,如果真的以完美的爱情为追寻的目标,在她(他)未将世间最后一个异性看完,或许他(她)都不会认为自己找到的是完美的。柏拉图和他的老师苏格拉底曾经就这一问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实验:有一天,柏拉图问他的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苏格拉底叫柏拉图去一片麦田里摘一株最大的麦子,但是期间只能往前走不能往回走,并且只能一次。不久,柏拉图空手而回,说由于只能摘一次且不能回头,所以在没有走到田头不知道哪一株是最大的,所以只好空手回来了。苏格拉底回答他道:“这就是爱情。”有一次,柏拉图又问他的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婚姻?苏格拉底叫柏拉图去一片树林中,砍一株最大茂盛的树回来,并且规则和上次摘麦子一样,不久柏拉图砍回来一株不算很大但也不算很差的树。柏拉图对老师讲道:“由于有上次的教训,所以这次不敢再走完树林再判断哪株是最大的,所以中途将就着就砍了一株。”苏格拉底对他讲道:“这就是婚姻。” 现在回想起来,智者就是智者,总能在小事中见道理。不敢说全部,至少绝大多数人的爱情和婚姻都无法逃脱这两种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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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瓦是谁 发表于 2008-12-17 19:13 |  |
分类:心情感悟 | 评论: 3 | 浏览:83 | 推荐指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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