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致的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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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回首往事,既因虚度年华而悔恨,又为碌碌无为而羞耻

2010-2-6 星期六(Saturday) 晴
  新年我有两个愿望,一是变得友好,二是不看小说。然而我在一开始就打破了第二个愿望,所以我改成了,尽量不看小说。天知道尽量二字究竟有多少宽容度。

  我回家以后,就立刻恢复了高中的作息状态,早睡早起,早出晚归。对此我很满意。一部分原因是我妈罔顾高血压之忧,叫我从淘宝购置了一套煮咖啡的工具,每日早起煮咖啡给她喝。我十分怀疑她能否分辨出现磨咖啡和鸟巢速溶的区别,但自从她宣布要成为一个画家以后,确实有点儿仙风道骨的意思了。虽然画小鸡啄米图的行家,喝的多半不是咖啡。

  又因为我上网时间一下子极为缩减,各类八卦趣闻,都跟我没什么关系了。所以S死了几天后,网上哭天抢地的声音浪潮般涌来,我才知道,原来,此前,S一直活着。按我的见解,像S这样的畅销小说家,非死不足以堵上毒舌死书评人的嘴。尤其是他还把自己活活打造成了一副将死未死之躯、独孤求败的架势,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偶像的气息,怎能不让少年怀春,少女怀孕。

  我当然很喜欢S的书。我喜欢格拉斯家族,喜欢到捏着纸就要激动的浑身颤抖难以自矜的地步。因为我是无理性天才崇拜团团长,格拉斯家族是天才家族。咔!一拍即合,火花四溅。我尤其喜欢家族中最小的弗兰妮和祖依,因为我还是外貌协会资深会员。一个人的读书口味是这个人从头到脚每一个基因决定的。在各种恶习中,我最无法忍受的是愚蠢和自以为是,因为我自己就是这样的人,我要摆脱的法子只有投入到另一个平行宇宙。我看到张大春在[城邦暴力团]里写,他像个老鼠一样的生存着。我想,我除了比他稍微干净一点,又好到哪里去呢。这就是为什么我无法自拔地,去寻找像格拉斯家族那样理想中的神一般的战士,有着不死之躯,像耀日一般思考,像湖水一样平静。但凡有什么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击垮,都不用怕,因为有西蒙在。我被这样的理智和疯狂折服,为这样的生死无惧惊叹,甚至,只为这独一无二的智慧感动。我常这样认为,智慧比道德要远远有用的多。“我怀疑人们在密谋策划要让我幸福”,在一封信的结尾,西蒙如此写到。

  至于另一本相较而言更为有名的书,我是去年才读到它。那本书在图书馆长据“借出”状态,我不得已才借到了一本极其古旧的版本,书页泛黄,破烂的没有壳,页边也早被书虫吞噬成齿轮状。我有时怀疑自己并非喜欢看书,只是幻想自己有这个爱好罢了。大概就是因为我对这种老书总是无甚好感,敬而远之。又由于我有鼻炎,翻看这样的老书,就要不停地打喷嚏。这本书最终是我戴着口罩,沐浴在阳光下读完的。此时,我又感到我是如此的好学了。但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书,因为愚蠢。书中少年丝毫未见其聪慧,不过是叛逆罢了。打着智慧的旗号贩卖青春出轨,是我不能容忍的手段之一。

  由此看来,我并非喜欢S的全部作品,更别说S这个人了。我读过一本S女儿写的传记,实则更称得上是她的自传。一个规律是,与名人血缘关系愈亲近之人,所写的传记反而愈加失真。但也有可能是恰恰因为真实,剥去了大众眼中的附加属性,才变得索然无味,才令人觉得“失真”。此话暂时按下不表。单说那本传记,S就不是我喜欢的那类人。他又无趣又神经质,是中医和神秘学的崇拜者,家人和自己无论生了什么病都要固执地用一套鬼见愁的扎针法子治疗,叫孩子苦不堪言。叫我说,所有写东西的家伙都不该结婚,更不该生孩子。配偶和子女都不会有什么幸福的生活。因为这种人,是不会对活物抱有太多信任和亲近的。

  有时我又替写字的家伙不值。他们在大众眼里,不过是个工具而已,生产各种真理和眼泪。大多数我声称喜爱的家伙,即使去世了,我多半也不会感到任何悲哀。因为没有什么切身利益。但是周星驰死了,我就要大哭一场。他活着的时候,我看到他都要热泪盈眶,死了不知道要怎么泪流满面了。

  爱因斯坦的生前好友贝索死时,他用“物理定律没有时间性”这个坚强的信仰,试着给贝索的家人少许安慰。“死并非重点,”他写道:“对我们这些坚信物理学的人来说,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的区别,尽管老缠着我们,不过是一个幻觉而已……”也许我们能把生死相隔寄托在对称式的时间上,但热力学第二定律却毫不留情的给我们以打击,时间之箭终究无法逆转。春哥也回天乏术。但像S这样的写作者,我倒是觉得没有英年早逝多少有点遗憾。留下一个背影比留下一档子狗血情史要震撼的多。

  至于我,我怀疑就只有英年早睡的命。
  
  
  
  
  
  
  PS.死了就死了,我这样糟践人家应该不会祥瑞吧

大头马 发表于 2010-02-06 03:55 | 正常 | 分类:乱笔 | 评论: 0 | 浏览:993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10-2-6 星期六(Saturday) 晴
  去的路上,后座两人问,这是啥片子。我说我也没听过。然后我又补充了一句,连我都没听过,必定是烂片。当然这只是为了调节气氛。我师父不屑的哼了一句,你没听过的片子海了去了。但是他也认为,这应该是部烂片。理由是这就是一个烂片的阵容。
  电影结束后,我师父坐在座位上迟迟不起身,完了他站起来,有点儿羞涩地对我说,还挺好看的……我连连点头,一脸诚恳地附和,真的挺好看的啊。但是我们都很奇怪,因为不该是一部好看的电影啊。他说,难道是最近被烂片灌得七晕八晕的,好不容易有部稍微单纯点的片子,竟然觉得好看了?
  我是有点儿懵,有点儿小震惊。就是那种抱着参加批斗会的心情去,准备滔滔不绝一翻,结果发现,还真没抓到什么把柄。觉得特别失落,特别惆怅。
  开头没来得及看到,故事主线和[麦田]差不多。但是有如下优点:几个镜头用的不错,或者说取景很赞。在悬崖上高歌的歌女,喊话的将军,声音传遍漫山,竟然有恢弘的气势。小兵浇灌干涸土地上的一颗小苗,而后躺在大地上。将军乘着孤舟在崇山峻岭中独自飘走,雾气迷蒙,吟歌独行。小兵最后走上码头,雾气散开,面对赤裸裸的真相。包括一些插入的逆光的空镜头,简直要赶上日系小清新了。总之确实把景色淋漓尽致展现了出来。景不是什么大景,无非是落个清秀自然。我以为是三峡之类的地方,后来一查才知是云南。服装和道具并非鲜衣怒马,肯定不是大制作,但比之前两天[锦衣卫]里的山寨加勒比海盗,已经实诚了不知多少。由于整部电影的手段比较古典,一个讲述人和土地相互敬畏的故事就统一了起来。
  几首歌儿很赞,几句台词本来普通,但像是赵本山小品里的段子,说多了也有让人不自觉传诵的倾向。比如标题这句“挺好的”。当然这是因为我听这个比较耳熟的缘故,认识亮亮的人都知道为什么。歌儿很应景,词儿挺朴实,可唱出来就悠扬婉转。好比我一直在听的左小祖咒给[云的南方]做的原声[美国],这片子原声和那张碟有的一拼。
  至于剧情和表演、动作戏什么的,肯定不算差,但也好不到哪儿去就是了。笑点有,毕竟是贺岁片。故事有,结局处理甚至还挺赞,那去声的一段,有让人沉默的力量。有那么两三场戏,我居然笑了。很不容易。作为一个苛刻的笑点银筷子。唯一有点不忍的仍然是,成龙都这么大年纪了,还在那上蹿下跳,作为一个年轻人,我很惭愧。
  缺点也有。别的不说,那个韩国人就丑的让我要掩面落荒而逃。不少台词仍然有做作和说教的嫌疑。但是,哪个国产片里没有这些呢。不完美的总是多数。要让我一时之间挑更多的刺,我也无能为力了。但是我仍然有个疑惑,这片子为什么不是烂片?谁能告诉我啊,啊?
  
  


大头马 发表于 2010-02-06 00:33 | 正常 | 分类:影志 | 评论: 0 | 浏览:107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10-1-6 星期三(Wednesday) 晴
  浑身颤抖滴看阿凡达归来。因为天太冷了。
  但这一切是值得的。排长队,没买到理想场次和理想座位,来回倒车折腾大半时间,在阴冷的麦当劳等着下一场的开始——这当口我居然还理智的掏出《时间回旋》打发时间!并且,坚决抵制任何液体入口以扰乱我的肾小球。阳光照耀我去路,场毕则是呼啸的寒风,阻我归程。幸亏我把头发扎了起来,没有使场面更加悲怆。但是,这都是值得的。
  电影上映前是尽可能的避开一切信息干扰,最重要的是避免被剧透。其实剧透又何其难也,一句话可以概括的剧情。那些激动的要把剧透者掐死的人,不过是即墨而已。这是一场必须孤身一人独自完成的大戏。看完电影后,则是避免一切评论妨碍修道。余波要辗转反侧的追忆,是闭上眼就回到过去。
  谁能告诉我要怎么评论?什么都能评,什么都不能评。评剧情老套?何止老套,简直是所有套的集合,简称套中套。背景华丽的地方就该接吻了,主角总是在被杀死的前一秒被某支飞来之箭所救,主角的身边人总是一脸衰相的死绝。正派反派都各司其职,笑料和包袱总是抖的恰如其分。观众们,你敢再聪明一点么。评特效技术?人家就是靠这个骗你们入场的。无论你把制作团队捧到天上去还是有勇气挑战细节,毫无疑问都是一个冷笑话。比七月流火还冷。评人性光辉?当然这是一个指代,我的意思是找出电影要表达的终极意义。歌颂爱情美好,鞭笞人类贪婪,呼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真的,随便一个受过语文教育的小学生都能从中挖掘出无数的中心思想。当然我国影迷非要安插一个有中国特色的钉子户隐喻,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目之所及也就那周身三百厘米。用钉子户挑战宇宙终极意义,这个答案可能比42来得更让人欣慰。只是可能要背上自恋的骂名,韩国人要哭天抢地了。
  可是,就算你用上述的所有方面,用了各种电影批评方法,写出长篇大论来证实你的观点,这又有什么用呢。显得多可笑啊。我很难想象那些坐而论道的家伙们是怎么坐得下来写评论的。指责或者褒奖,所有理性的文字都显得虚伪,除了抒情。我不觉得陆川要下跪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最多有点不妥。这么激烈的抒情方式应该由我这样的普通影迷,在民间口耳相传。他是公众人物,必须要端庄一点。
  如果说我有什么想法的话,该想的我在看的时候已经想完了,太混乱,以至于我有所有的观点,自相残杀,无一幸存。等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我只剩下一个看法,你唯一能接近这部电影的方式,就是闭嘴去看。
  
  


大头马 发表于 2010-01-06 22:28 | 正常 | 分类:影志 | 评论: 0 | 浏览:486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2-11 星期五(Friday) 晴
  在WEB2.0时代,公开谈论名人是一件危险的事。因为,那些大大小小所谓的名人在如今与我们有了更为紧密的关系。或者说,他们离我们太近了。我小时候的理想是做一名娱记。原因很简单,在我那偶像明星多如牛毛的时期,接近他们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成为一名娱乐记者。甚至,做狗仔队我也是有考虑过的。我向来不惮于承认自己的盲目崇拜倾向。时至今日,我有时仍然会头脑发热,内心掀起一股澎湃的热浪,对某个人——当然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是名人——感到理性难以控制的崇拜。比如我最近潜心在看物理学方面的书,就不能不对自己未能认识爱因斯坦感到无比的懊恼。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如果他老人家活在我们这个世纪,谁知道我有没有可能改变志向去投靠中科院呢。

  当然了,所有肾上腺素的产物都不能真当一回事。比如关于我那个成为娱记或者狗仔的理想,如今看来不过是南柯一梦。还是黑白的。浅薄的连我自己也不好意思再提。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博客、微博等东西也被市场经济的今日,想要接近一个名人,实在不是什么难事。21世纪,最重要的是沟通。从某网站诚邀各界名人开博时起,各大门户网站纷纷效仿,短短几年我们想要了解一个名人,首先的选择是去谷歌他的博客。

  回头看上世纪乃至更远,名人是名副其实的明星。我们既不知道他每天是否和我们一样要吃喝拉撒,也不知道他究竟做着怎样神秘的工作。名人终日被神秘光环笼罩,以近乎神圣的姿态出现在粉丝中。然而网络的兴起打破了这种信息不对称,从而也降低了名人含金量。

  我妈有个朋友叫王小波,所以我小时候一度以为身边潜伏着一个名人,后来才发现原来那位作为名人的王小波是个男的。再后来由于经常去看演唱会的缘故,每次在后台见识到真正所谓的名人,都深感失望,恍惚觉得,这不过是每日街上擦肩而过的普通人嘛。哪里有什么激动人心的泪流满面。当然了,作为一个打着盲目追星旗号的伪粉丝,我是无论见了哪位歌星都要厚着脸皮上去要个签名的。最为窘迫的一次是,找一位过气女歌手——甚至谈不上过气,因为她几乎从来就没有红过——签名,她一边签一边问我,新专辑听了没。我一愣,心想鬼才知道你出了什么新专辑。这么一愣,便错过了撒谎的良机,只好老老实实回答,没有。还好那歌手涵养很好,没弃笔走人。后来才经人提醒才知道她的新专辑已经发了大半年,如果我真是一个粉丝,到那时还没听过,简直是对一位偶像的奇耻大辱了。我自觉有愧于人。然而这几年来关于她最大的新闻,却是以她自杀收场的面目出现。我朋友看了新闻笑我,会不会就是我这样的伪粉丝给她的打击太多,导致她抑郁而死也未可知。

  一方面是日常公众交流的虚假活跃,另一方面是真正意义上的幽闭症的开端,两者都是沟通受阻的明显信号。如果有统计学数据证明名人的抑郁率和自杀率远大于公众,那么我是会相信这种大话的。我也相信这种结论在大众中的受欢迎度之高——人们一方面站在远处以各种方式瞻仰名人,一方面受潜意识驱使要求与名人间建立平等关系。甚至不必抬高至潜意识,单单一个民主自由平等就可以解释所有问题。

  为什么他是名人而我不是。这个问题放在以往需要求治心理医生,而到了如今,各种大小名人已经向我们展示了成名的所有稀奇古怪的方法。如果你歌唱得不好,可以去参加超级女声。如果你出口成脏,可以去占领网络舆论高地。如果善于摆各种高难度S姿势,可以去天涯真我。如果什么也不会又长得奇丑,那么只好去跟人说,我在九华山见到了未死出家的张国荣。最后,如果你实在没辙,也可以把电脑送去维修。

  成名的机会和手段如此众多,以至于现在,名人已经可以作为日常话语进入我们的讨论范围。这也就意味着为什么我开头说,讨论名人容易陷于一个危险的领地,因为必定要伴随着趋炎附势和心理阴暗的揣测。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淡定的推断,民主的形成必将导致社会的不平衡和混乱。而在一个阶级分明的社会,人人都不敢逾越他那与生俱来的阶级层次。不是不敢,是知道没有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可能,于是安心做自己该做的事,缩在应有的外壳里安分守己。而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人人都突然间具有了向上的可能。以往我们说成为一个贵族至少要三代的努力,而现在,当今美国总统的出现使人们相信神话和奇迹俯首便是。成名又遑论是什么难事。可是,野心的膨胀大约像我们宇宙的膨胀一样,最后终于要坍缩回原来不可见的一个点。到那时,又怎样才能超越光速回到过去呢。
  
  

  

大头马 发表于 2009-12-11 11:32 | 正常 | 分类:乱笔 | 评论: 0 | 浏览:2407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1-25 星期三(Wednesday) 晴
  我阴差阳错买了一本北岛的书,刚打开,就见他毫无顾忌的赞叹纽约“好像着了大火”:高楼大厦燃烧,千百块玻璃呈血红色,黑鸟盘旋,好一幅末日景象。这么高调的语句我是写不出来的。恰好我阴差阳错的同时,还买了一本卡尔维诺的自传,但其实不是自传,只是出版社挖空心思要多赚一笔胡乱拼贴而成的散文集。散文真是一种很贴心的东西,因为要想认识一个人,最简便的方法就是去看他写的散文。关于纽约,卡尔维诺是这么说的:摩天大楼阴郁地矗立在微明的天空中,看起来像荒置了三千年的丑恶纽约废墟。
  
  于是在我们看来,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卡尔维诺眼中的纽约,与时隔三十年后北岛眼中的纽约并没有什么不同。北岛叙述了一个又一个英文字母指代的艺术家,讲了许多他们圈中人的笑话,当然没有指望我们弄懂。但是清楚将会有那么一些好奇的青年,去大胆假设小心求证,那些字母代表的中文名字。与此相反,纽约的邋遢、粗糙和文艺圈令卡尔维诺觉得沮丧。他们在三十年的头尾同样遇见了艾伦•金斯堡这位颓废的垮掉派明星。北岛没有过多描述他与这位偶像派诗人的聚会,然而从中也能嗅出某种偶像派之间的惺惺相惜。卡尔维诺则居高临下地批判了金斯堡的造型——恶心的大胡子和毫无品味的混搭。
  
  我不清楚北岛和卡尔维诺的看法谁更主观,只知道合肥以前是有家叫做“纽约纽约”的咖啡馆,后来不知是倒闭了还是改换了门庭,总之,我记得还有一张那里的消费卡持在手中,等着消磨掉最后的希望,在下一次清理钱包时尽数扔掉。那里在数年前也是某种姿态的地标——人们写文章,常常要提到,他们又在哪里读一本外国文学,这时,这个名字总是要出现的。
  
  但是总的说来,合肥的咖啡馆常常要被各种小吃挤到话语外,悬置起来。我有一种看法,像咖啡馆这样的东西,非得是外乡人才能写。或者说,想要去描述一个城市,非得是外乡人才能做到,能看透那种城市的诗意。一个土生土长的合肥人,是很难去确切的描绘出身处其中的环境的,因为缺乏某种疏离感。这个道理好像物理学上海森伯的“不确定原理”,越想去准确的测量,反而越难达到。
  
  不过我现在远离了合肥,因而被赋予了实际距离上的疏远,一些矫揉造作的东西倒是能写一写了。甚至能添加上伤感的情绪。比如咖啡馆——虽然我更愿意去谈那些大街小巷的包子、串子和各种杂交小吃,但要恶毒揭露这一优雅的所在,我是比什么都高兴的。得惠于打牌这一传统项目,合肥街头交错着各种装潢大同小异的咖啡馆。事实上,毋宁叫做茶馆。因为你很难去找到一位真正坐下来点一杯咖啡的合肥人在那里聒蛋。
  
  尽管不太礼貌,我却想用“山寨”这个词去概括所有合肥小资的所在。我常常见到人们喜滋滋地去谈论一个将要被新引入合肥的品牌连锁店,末了却发现又是一个山寨产品。在这样一个城市,你能看到各种山寨项目:山寨味千拉面,山寨许留山,山寨周黑鸭。甚至有人危言耸听,连永和豆浆都不是正宗货。
  
  但这却是我热爱的山寨。这种山寨的习性仿佛由来已久——各种高雅流入这个地域都要被草根气质所同化。我喜欢杭州,谁不喜欢呢?西湖四周,郁郁葱葱,星巴克三步一亭五步一岗。但我也曾听当地人感慨,那里是上流人的天堂。一个城市居然不能让本地人有归属感,这是现代文明的惊悚。我上学的时候,在合肥,每天走过沿河路的树林,走过横跨护城河的桥,看见桥下面一大片郁郁葱葱的绿——那是麻将桌的颜色。尽管这郁郁葱葱也是某种山寨,但我见到愿意花钱的人上咖啡馆打牌,不愿花钱的人在桥洞里打牌,都怡然自得,全然关注在手中的牌码上,我自觉有些欣慰。
  
  我没去过纽约,但是像合肥那些有着炒饭味的咖啡馆,我想在格林威治村也是有的。这是惹得那位意大利小说家不太愉快的原因之一。他嘲笑金斯堡,家中明明整洁漂亮,有电视有冰箱,出了门却要换一身脏衣服,以掩盖中产阶级身份。这让我想起合肥人,一边吵闹着要引入现代文明的高雅文化,排着长队去吃必胜客,一边却固执的拒绝各种扩张和改造工程。我想着他们,就不自觉抛弃了北岛和卡尔维诺,站到了金斯堡的一方。也许外乡人更适合描写,而当地人却优于抒情。
  
  我回忆起合肥那样慢调的亲切,让我相信真实的纽约未必是北岛和卡尔维诺眼中高耸的怪物,而是那些他们不愿探究和深入的简陋巷子。这是一种城市的气场,能让你敢于出门,而不需要光鲜亮丽仔细打扮。这样的气场能让所有的外来文明卸下某些不必要的伪装。然而有时我又怀疑金斯堡的诗意从何而来。我沿着上学的道路接着走,便走过了寿春路。那些神秘的红砖小楼隐藏在白色围墙和铁皮小门后头。春天的时候,里面的树枝伸长出来挡住了去路。我看见有些什么阻止了我的脚步。
  



写烂稿一篇做软文凑数,欢迎关注合肥城市博客:聒蛋http://hefeier.blogbu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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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马 发表于 2009-11-25 13:13 | 正常 | 分类:乱笔 | 评论: 8 | 浏览:3630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1-18 星期三(Wednesday) 晴
  看过这么一个冷笑话,说是刷牙的时候最哭笑不得,因为一手拿着杯具,一手拿着洗具,所以是杯洗交加。那么,这个冷笑话套在从TBBT里走出的怪咖科学家霍华德和素面美女莎莫的故事身上,似乎再贴切不过了。
  
  我有写信的癖好,尽管比不上老流氓赫索格,但至少比他多一个优点——这些信是寄的出去的。然而也很少袒露内心,所写不过是日常琐事,文艺辞藻也很少用,因为写信的对象不过是邻里好友,所以要实在。比如借钱就得直接说,不能用又长又臭的隐喻。这或多或少让我背上了俗人的骂名。但是俗人不能算骂名。至少在影片《杯具500天》中,我们所见的两位俗人,就不能骂他们是活该。不过倒霉,却是有的。
  
  电影的官方译名是《当霍华德遇见莎莫》,但我更喜欢另一个小名——《杯具500天》。有一种无法遏制的恶势头是,凡是某部影片获得巨大成功,后续的、主创人员的另一部作品甚至与其完全不相关的电影,都要仿照该影片的名字,来个xx总动员。这是不好的习惯。作为小部分能提前看到影片放映的人—— 允许我不得不炫耀一下,我可以向上帝发誓,这个片子和那部取得前所未有成功的电影,完全没有任何干系。
  
  我深知影迷剧透之痛,因此不会玩弄所谓剧透的艺术。然而就我——一个非资深影迷看来,该片的故事有头有尾,骨肉匀称,算是上乘佳作。你知道,如今想找到一个认认真真说故事的人,又能把故事说圆满的人,真是很难的一件事。本片的编剧比格海德•豪斯(Bighead Horse)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股沟了一下,原来是师从好莱坞鬼才编剧考夫曼(代表作《成为约翰马尔科维奇》、《改编剧本》、《纽约提喻》),本片是他的编剧处女作,然而有这样的出身,难怪如此犀利凝练。
  
  电影开篇是一个跟拍长镜头,流畅自如的引出了本片的主人公霍华德,顺带说一句,本片中有许多这样行云流水的长镜头,实在像极了《大象》中古斯饭桑特的手法。然而不似他那般优柔寡断,手法却未见生涩。据我所知,本片的摄影由著名的老牌摄影师格瑞·柏塔图(Gray Potato)一手掌镜。他是好莱坞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拿过5次奥斯卡最佳摄影的大牛,家中的奖杯不计其数。据他本人所说,要专门用一个房间来摆放获得的各种水晶、金属所制的奖杯。简直算一个小型奖杯展览馆。
  
  最近有人问我,让我推荐一部比较酷的电影。我很为难,因为不知道究竟什么才算很“酷”。在我看来,电影的“酷”,好像指的是它的风格和手法,也就是剪辑和摄影。然而我又回想了自觉很“酷”的几部片子,诸如《热血干探》、《梦之安魂曲》,好像最突出的还是它们的剪辑。因此就《杯具500天》的剪辑而言,这无论如何都能算得上一部很酷的电影。这也是电影因为使用了相对数量较多的长镜头而不显得太闷的原因,凌厉的剪辑使得叙事元素大大增强,原本故事性并不太强的剧情显得毫不拖泥带水。而本片的剪辑是导演一手包办,学建筑设计出身的导演赖斯·维斯特(Rice West)——谁知道他爹妈怎么会想到这个怪名字的,从小就对电影这一第七艺术有着强烈的兴趣。从德国顶尖的艺术大学合工大毕业后即转行成为电影人。这是他执导筒的第5部片子。虽然他的影片有着强烈的视觉风格和个人元素,然而并不为主流学院派所接受。从以往诘屈聱牙的影片内容到如今向主流靠拢的叙事手段,不知是他的妥协还是好莱坞的光辉,然而艺术向大众贴近,总归是好事一桩。
  
  本片的两位主演相信不用介绍,霍华德那数不清的铅笔裤已经风靡全球少女,而另一位大眼黑发的美女祖依更是凭借寥寥几部影片就迅速上位,成为今年最耀眼的新星。值得一提的是电影的“黄金配角”飞鸟凉(Flyingbird Cold)。所谓黄金配角的意思就是,当你从堆满未看DVD的桌面随意挑出一部片子,都会发现有个熟悉的身影在里面晃荡,然而就是叫不出她的名字。相信观众看到飞鸟凉那酷似费里尼御用女演员玛西娜的脸,都会在一瞬间想起《大路》中可怜的小丑,和《卡比利亚之夜》中纯真的妓女。飞鸟凉凭借这张令人过目不忘的面孔,出现在了将近100部大大小小的影视剧中。业内有一个笑话,说即使是《雷雨》也有她的戏,问“演什么”?答曰,“演雷雨”。
  
  我看了看字数,已经写到了word的第二页,如果再写下去,于你于我都不免杯具,因此罢笔。不过,本片确实算不上一个杯具,我看,得改改名字,叫做杯洗交加500天。




西米、灰土豆、飞鸟凉三位老师对本文亦有贡献
那啥,卢十四老师对本文修订亦有特殊贡献





[当霍华德碰见莎莫] When Howard meets Summer in 500days
编剧: Bighead Horse
摄影:Gray Potato
导演: Rice West
主演: Simon Helberg / Zooey Deschanel / Flyingbird Cold

大头马 发表于 2009-11-18 11:36 | 正常 | 分类:影志 | 评论: 1 | 浏览:1701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1-13 星期五(Friday) 晴
  十一月,远方大雪。我每天走过同一条街,路过一个又一个滞销的西瓜摊铺。惨绿的一点红,是小贩为了证明它延迟的新鲜。我想帮帮他们,3元随便挑一个大的。这价钱实在不像话。就像我和我妈在夏天的夜晚走出小区,走向街头寻找一碗安庆水饺,而只需付出2元。微薄的仿佛失掉了我们大家,我们所有人的尊严。我妈妈说,这不像话,太不像话了,一碗水饺怎么能只收2元。

  然而我从来也没有真的想去挑一个西瓜。因为吃不下。还因为提一个大西瓜走回去,穿过这条街,在上课的学生中逆向行进,这也不像话。

  于是我像赫索格一样坐下来写信。我坐在水上给你写信。这是海子的诗,当然不是真的。写信也不是真的,买文具却是真的。空白的本子和明信片,空白的五颜六色的信封,一支和另一支没有启封的笔、笔芯。我在课间想起了一位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想起了另一位不停写着永远也发不出去的信的赫索格。我在想,如果我要写一篇穿越小说,就让他们穿越扭曲的时空相互慰藉。却有耽美的嫌疑。

  马尔克斯另一个小说里写到这样一个地点——给我的印象中仿佛是一个土窑似的洞,叫做死信处理部门。专门处理那些收件人不明,寄件人不明,被无效退回的,没有其他去处的信件。这样的工作我是很愿意做的,因为可以坦然的查阅别人的隐私。因此我欣然接受了这份邮递员的工作。

  我反复掂量着如何写这样一封信:亲爱的妈妈,你最近过的怎么样。八月份的时候,你在家里的沙发上看梵高的自传,甚至忘了开电风扇。到了九月,你又花了好几天功夫重新开始看毕加索传。接着,你潦草的宣布你要成为一个画家。至少,要在晚年成为一个画家。这让我觉得十分困惑,因为你走进服装店,却时常分不出男女式衣服的差别。我微一晃神,你就走进了男装区域装模作样的抚摸面料。你连生活鉴别力都匮乏的让我哭笑不得,怎么能说服我相信你有艺术鉴赏力。但是你无视我的劝告,甚至在文章里写下雄心勃勃的句子,我也竟然就开始帮你留心各种网站的传记打折消息了。现在,到了十一月。想必你已经看完了达利传,达芬奇传,甚至弄清了达达主义。但是,你肯定不知道达芙妮是什么玩意儿。记得我们八月初连夜回到浙江的时候,在杭州南山路的浙江美术馆匆匆一览,都不明白米罗画的是什么鬼东西。现在,你不一样了。我想你已经可以就你所掌握的知识写一篇我看不懂的鬼东西。十一月了,你那边已经准备好了下雪的冬衣,我还在为瓜农萧条的生意发愁。如果你非要走上这条月亮和大便士的道路,我只有一个忠告,油画那玩意儿两毛一笔,你是支撑不到成为画家那一天的。

  我的字很丑,因此也渐渐丢掉了写信的坏毛病。但是偶尔翻到那些可能永远不会再看的笔记,却发现记录了《月亮和大便士》这样一本书的箴言。这本书我没看过,这个笔迹的主人我更不认识。如果我真的将这封信写下来发出去,我妈大概会批阅,“要短句,亲爱的”。更可能的是,“字太丑”。

  我在夏冬之交的十一月诅咒该死的南国没有秋天,写一封信的头尾可以让我从短袖过渡到大衣。我在头天的夜晚被蚊子折磨的不得永生,在隔天凌晨的被窝里却为《永别了,武器》交替着双手。十一月的中旬,我终于可以在室内穿戴整齐,为了保暖。这样,世界对我来说就不分内外。我可以从容的走出大门,缴纳水电费和购置水果,而不需要付出一点儿内心争斗。然而在这样的日子里,在这样南国终于消逝的日子里,街上仍然叫卖着3元一个的西瓜。它们见过了芒果,甘蔗,以及甜瓜。
  

大头马 发表于 2009-11-13 16:59 | 正常 | 分类:乱笔 | 评论: 5 | 浏览:975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0-25 星期日(Sunday) 晴
  我最近过的很萎靡,因为发现科幻小说真好看。几天没出门,窝在床上、桌上,能躺能坐的地方,手捧着刘慈欣,眼珠子都要瞪进去。看完所有能找到的小说,又看了《梦之安魂曲》做餐后甜点,才想起来还有《69》的读后感要写。

  但其实是,我一直都记得这回事,不过我不喜欢村上龙,所以不想写。但是我又喜欢占便宜,人家做活动要免费发书,不管喜不喜欢我都习惯去要一本。这本书我还要了两本,因为第一本误以为没寄到,便小心翼翼地告诉人家,结果又得了一本。然后才在学校某办公室发现了前一本沾灰的身影。你知道,就是你时常避免又不得不打交道的那种拖延机构。

  这样一来,我就不好意思装作没收到书而避免发一通感慨。村上龙是个混蛋。而且长的也不好看。长得不好看,又偏偏喜欢写青春伤感小说。我认为,只有岩井俊二的那种长相才有资格发表关于青春的看法。我们才能对“青春电幻物语”、“青春残酷物语”这样的标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村上龙呢,他都长成那副德行了,也好意思写青春小说?!

  我觉得,女人或者女性,对于他的一些观点,大可不必装作宽宏大量,或者为了彰显自己的聪明而配合他做一些自嘲。完全可以回骂,“呸,你算什么东西”。所以我说,村上龙是个混蛋。

  但是我现在看完了刘慈欣,已经不把人类和地球命运放在眼里了。起码不把文学艺术看成多么必需的东西了。但日常琐事还是要拿起来。今天太阳不错,我就把床单被套什么的洗了洗晒了晒,一个人做了一下大扫除。如果一个人看完关于颠覆宇宙、甚至宇宙之上的胡说八道,还没有冲出阳台喊着要变成有意识的量子态生物,或者一下子变得谨言慎行,还知道要打扫个人卫生,那么我以为,这是一个成功的人生。如此看来,我是蛮成功的。

  混蛋有混蛋的人生。混蛋的人生都凝聚在青春里。好比村上龙描写的青春,其实全世界都差不多。逃课,打架,听摇滚乐,谈恋爱。全世界18岁的青少年都向往过一种失序的生活,好像这样才能散发光和热似的。但我觉得,把光和热的物理学定律学好也不失为一种上乘活法。我是真的蛮喜欢高材生的。其实我是无理性崇拜天才,退一万步,就只能喜欢高材生了。扎头在学业里的同学怎能不让人钦佩。

  我一个差点考上清华的同学——或者北大,谁知道呢,反正她当年高考的分数是国内随便哪个大学都能上,只是不幸被提前批次招走。上大学以后,她时常抱怨空虚,抱怨埋头学习占用了她最好的青春,使得她到头来丧失了各种兴趣的基石。她羡慕那些失序的青春。我也羡慕她,因为她有一些品质,譬如说毅力、耐心、坚持,这些品质失序的青春里没有——也许正因为没有,才失序。而这也羡慕不来。所以我只能足不出户埋头看科幻小说。

  我们有那么多的文学、影视作品,来描摹放荡、热情、肆无忌惮的青春,却很少正面刻画那些日复一日、踏踏实实、一心向上的少男少女。我们总是在鼓吹堕落,怂恿出轨,强调及时行乐……但是并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能在其中收获衍生出的副产品,哪怕是一点也好。这个世界上才华并不是平均分配的。即使是村上龙这样的混蛋,也很少很少。多数人的青春,只是在失序之后失控而已。

  朱文有个小说叫做《什么是垃圾,什么是爱》,讲的也是一些有关年少情事的破烂生活,但是写的好玩,我打算有机会重看。至于库切的《青春》,我已经完全忘记讲了些什么,虽然有人跟我说这本书影响了他一生之类的鬼话。但是《戏梦巴黎》,我是确实很喜欢的。

  所以你看,青春就连什么是垃圾什么是爱也分不清的那些年,或者捡到个垃圾就泛滥爱的那几年。至于共鸣什么的,还是让它去死吧。
  
  


大头马 发表于 2009-10-25 15:52 | 正常 | 分类:书感 | 评论: 14 | 浏览:7016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0-18 星期日(Sunday) 晴
  自从那位82岁的老科学家迎娶28岁其实也算不上年轻的少妻之后,一夜之间,全国人民都无师自通学会了开同一个玩笑。就连我那些曾经状似纯洁的高中男同学,也仿佛突然间长大成人,不约而同的把签名改成了“翁帆怀孕了,不是我干的”,抖起了这样无伤大雅的包袱。

  话是说无伤大雅,实际上难免不和恶毒沾边。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谁知道这种高度的一致性会给老科学家带来怎样的心理创伤。伍迪艾伦的新片《怎样都行》说的正是这样一个颇为尴尬的故事。一位差点获得诺贝尔奖的老头邂逅美丽无知的少女,两人竟然还结了婚……这种撞击力应该是天体物理的研究范畴吧?

  故事刚开了个头,似曾相识的感觉扑面而来,我们不得不惊道,这不就是老年版的Sheldon!见鬼,这说的是当Sheldon遇上Penny的故事呀。确实没错,老科学家与年轻女孩的早期相处过程充满了“天才理论传”式的笑料。譬如科学家讽刺对方年纪说自己21岁时在在给洋基队打球,女孩没听出来,还以为他说的是真事。直到科学家像Sheldon一样举起一块牌子上书“此乃笑话”,才使她停止询问有关洋基队的一切蠢问题。再比如科学家说自己研究的是量子力学这块,女孩又追问,那么,这是什么领域的呢,比如说,音乐?

  然而,这位科学家显然比Sheldon要正常一些,也幸运一些,比如女孩在他的影响下潜移默化,不仅开始理解了Sheldon式冷笑话,说话中还下意识地用起了科学典故……变化不可谓不惊人。于是,二者顺理成章地结了婚。

  与天才结婚,我是说,与一位科学家结婚——如果《天才理论传》拍到了这里,大概也就意味着终结。就好像柯南永远不升级,大雄永远没结局一样。但是事实上,女性在传统思维上的择偶意识,在今天已经发生了不能说小的改观。就在十年之前,乏味没有情趣的死理工科生,还总是在很大程度上让位给光靠念念兰波、拨三两吉他就能赢得大票女孩的文艺青年。如今,我们却能勇敢甚至猖狂地鄙视文科生——豆瓣有个小组叫做“瞧不起文科生”,很是风生水起。还有个小组叫做“嫁人就嫁程序员”,我敢说《天才理论传》很有可能是其理论指导。

  当然,我的说法不具有统计意义,只算得上个案分析。但是无论如何,这预示着理性思维在两性世界的分配将被重新思考。送我玫瑰花?得了亲爱的,我们还是来谈谈海森伯的测不准原理吧。

  回到电影。这样一个絮叨幽默显然是为伍迪艾伦量身定做的智慧体角色,竟然没有由他本人出境,难免要让人不怀好意地揣测,对于伍迪艾伦来说,与自己养女结婚这一现实情况与电影的高度相似性,是否讽刺效果过于强烈而让他不得不避嫌。特别是后来,全凭智慧——这一老科学家身上唯一的特质维系的婚姻,在飘摇中终于败给了某个同样无知但花言巧语的帅哥,不禁让人怀疑这是不是伍迪艾伦对自身遭遇的反思。

  哦,我们还是省省吧。自嘲是伍迪艾伦的拿手好戏,嘲讽是他的人生态度。影片中,女孩那对保守的父母经历了老套的狗血感情故事,相继来到纽约后,竟然一个变成了与两个男人同居、一夜间被激发了艺术细胞的波西米亚女郎,另一个则邂逅了一名男同性恋,继而发现自己真实的性取向。让人感叹人生的无意义和多重可能性的同时,也感受到伍迪艾伦赤裸裸的炫耀之情,这就是纽约,这就是怎样都行的纽约。

  所以,我们还是饶了那位高龄杨姓科学工作者吧。也许,他就是你们用三维头脑建立起来的四维偶像Sheldon。
  
  


  
  [怎么都行] Whatever Works
  
  编剧: Woody Allen
  导演: Woody Allen
  主演: Larry David / Adam Brooks / Lyle Kanouse / Michael McKean / Clifford Lee Dickson / Carolyn McCormick

大头马 发表于 2009-10-18 13:37 | 正常 | 分类:影志 | 评论: 8 | 浏览:6472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2009-10-11 星期日(Sunday) 晴
  伊朗的电影,我是很有兴趣的。有次在某电影爱好小组,看到那版主标注了一些门派规矩,其中有条是,伊朗儿童片爱好者勿入。这句话至少能提供这样一些信息:一,使得伊朗电影声名鹊起的类型代表之一是儿童片;二,伊朗儿童片已经过于泛滥而流俗,使得国际友人审片疲劳了。
  为什么伊朗导演这么喜爱拍摄“儿童片”?实际上,这只是广义上的儿童片。伊朗导演在国家颠簸混乱的大背景下,电影风格呈现了一种高度的统一,常常用生活化的细节来表现混乱国家下苦难人民的现实情况,展示对人类的同情和希望。而从儿童的角度入手,非常能体现弱势群体的生存处境之困难,引发观众的震动。
  无论是伊朗大师级导演阿巴斯•基阿鲁斯塔米的《何处是我朋友的家》、《走向春天》、《萨马徳的故事》,还是最为中国观众熟知的马吉德•马吉迪导演的《小鞋子》、《天堂的颜色》,再到近年来新晋出现的天才女导演萨米拉(代表作《苹果》、《黑板》),都有着对儿童个体的关注和觉察。
  《深红的金子》的导演贾法•帕纳西属于伊朗第三代导演,算是师从阿巴斯。曾拍摄过的《谁能带我回家》、《白气球》都可纳入所谓“儿童片”的类型,其中《白气球》的编剧是阿巴斯。而这部《深红的金子》编剧也是阿巴斯。但却终于和儿童没了什么关系。
  电影的一开头便是一个匪徒抢劫珠宝店不成、开枪自杀的情节。接着,电影用倒叙的手法展示了这名匪徒之前几天的生活:战争中退伍的士兵侯赛因,通过送比萨外卖的工作赚取微薄的收入。他有个不务正业的混混朋友阿里,朋友的妹妹是自己的心上人。他为了送给女友那些昂贵的珠宝做结婚之用,终于决定走上抢劫的道路。
  情节说来简单,实则不然。主人公侯赛因虽然穷困潦倒,结交的朋友阿里又是偷鸡摸狗之徒,他却算得上正直善良。电影中不乏情节强调,这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一等公民。譬如他送外卖时碰上警察队夜查某个不良派对,公寓封锁他无法完成工作,便大方的取出所有的比萨,分给警察、囚禁的派对的年轻人和心急火燎的家长们吃。低层的小警察不敢吃,他便善解人意的劝长官们先吃。另有大量的笔墨,表现侯赛因这样社会最底层的草芥在生活中受到的种种不公与歧视。立意不俗,但也流于滥觞。
  使我感到独特的,却是最后引发侯赛因决定打劫珠宝店的事件。在遭遇了种种白眼和误解后,侯赛因送外卖来到了一户非常富裕的人家。主人是一名刚送走女伴的孤独男青年,独自占有这样一所豪宅。他身上并没有一般富人常见的虚伪和势利。他对侯赛因非常友好,请他来家中坐下,一块分享比萨。侯赛因在豪宅内享用了美酒佳肴,游览了宅内各处角落,还在游泳池畅游了一把。第二天,他却决定打劫珠宝店。
  为何这样一个底层民众,在受尽了种种的恶之后没有去打劫,偶然的一次善意,却引发了他的悲剧行为。这能简单的归结为仇富心理么?我想不是。
  在侯赛因饱受困窘的生活状况下,他或许已经形成了这样一种价值观,即富=恶,穷=善。这样的一种信念,使他维持心理的平衡,保持品质的良好。或者说,在物质和精神二者中,必有取舍。他没有物质财富,因此必须抓住身上的善,不放弃,才能使他觉得有和所谓的上等人平起平坐的机会。在他内心,可能是倨傲的。
  而最后那位善良富户的出现,使侯赛因赖以生存的价值观全盘崩溃。他心里那个天秤已经瓦解。在以前,他或许并不嫉妒生活在上流社会的“丑恶”的富人,而此时,他的嫉妒和不平之情汹涌而来。于是,他做出了最坏的决定,要么得到金钱,要么得到罪恶。
  在电影的最后,又复现了开头的抢劫戏。导演用固定机位的长镜头,静静地展示这场人性自我毁灭堕落的结局。观看者便彷如上帝一般,侯赛因最终开枪自杀,镜头拉近,他面容绝望,像是在问,伟大的天神为何放弃他。这时,我们便有理由从容地回答,放弃你的是你自己。
  然后,便投入到奔忙的生活洪流中去,等待下一次残酷影像的考验。
  



  
  [深红的金子] Talaye sorkh
  
  导演: Jafar Panahi贾法·帕纳西
  编剧: Abbas Kiarostami
  主演: Hossain Emadeddin / Kamyar Sheisi

大头马 发表于 2009-10-11 18:28 | 正常 | 分类:影志 | 评论: 4 | 浏览:1963 | 送小红花 推荐指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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